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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0-09-18

各学院:

根据《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文件要求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西建大学工〔2007〕15号)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含一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要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至少有一项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同等条件下,对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者需提供:个人申请书、《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按“获奖情况栏”顺序排序)。

(二)学院评选

1.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基本信息及资料;

2.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评选,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上报相关资料及数据

1.电子信息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学院会审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

(3)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

(4)专业排名模板。

2.文本信息

(1)推荐学生名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2)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3)学院会审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4)参评学生申请书;

(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6)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成绩排名表人数需与综合测评排名表人数相同);

(7)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情况栏”顺序排序。

以上原始材料经学校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之后,返还学院,并妥善保管五年,以备省教育厅查验。

(四)学校审核及上报教育厅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申请学生名单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文件的形式报送陕西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今年刚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进行参评。

2.根据陕教贷办文件相关要求,我校上报国家奖学金初审材料时,应按照我校国家奖学金人数计划的1:1.2倍差额上报学生材料,备选人员应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五、时间安排

1.上报资料时间:请各学院于10月2日18:00之前报送相关资料。

2.学校审核及公示时间:10月5日—10月10日。

3.学校上报教育厅: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将最终获奖学生名单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上报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在本次评定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尽快组织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工作安排要求,及时将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

3.要认真留存申请学生的基本资料,并妥善保管五年,以备学校及陕西省教育厅查验。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0年版)》

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专业排名模板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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